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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10 来源:综合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与国家网络安全产业相关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研究,数据监测、发布与分析,安全测试、成果转化以及部机关网络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2023年底,中心设有综合处、规划发展处、网络安全产业推进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部、机关信息化保障部、安全保密部、运行监测分析部、测评实验室等部门。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4,500.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心收入预算总计4,500.00万元,其中,2024年收入3,610.00万元,占比80.22%,包含事业收入2,100.00万元,占比46.6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0.00万元,占比33.33%,其他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0.00元,占比19.78%。


三、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支出预算总计4,5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0.00万元,占比91.11%。经营支出400.00万元,占比8.8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非同级财政项目、单位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的相关资金等。


二、支出科目


(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 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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